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9条,其中通知公告1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6条,工作动态70条等。截至12月31日,“i莞家”微信公众号粉丝数从554.3万增长至615.1万,共发布48期推送共286条推文,累计阅读量217.2万,累计分享量1.93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已办理4宗,主要涉及数字政府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工作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时效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常态化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检查力度,注重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性。三是持续优化各科室(下属单位)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