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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013X/2026-00166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3-10
名称: 2025年度年报开始啦!这份年报指南请查收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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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年报开始啦!这份年报指南请查收

发布日期:2026-03-10  浏览次数:-

  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开始啦!

  为帮助大家顺利年报

  我们为大家准备了年报指南

  赶紧收藏起来吧!

  年报对象

  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的(当年新设立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开始报送):

  ◆ 各类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年报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1月1日—6月30日;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每年3月1日—6月30日

  年报途径

  一、网上报送

  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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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企莞家”报送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站)→ 点击“企莞家”入口;或百度搜索“企莞家”,认准官方平台进入“企莞家”,选择“法人账号登录”进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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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微信报送

  关注“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办事服务—年报&信用修复”,扫描二维码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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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纸质报送

  个体工商户可到属地市场监管分局领取纸质年度报告表填报年度报告。

  逾期年报后果

  不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并可能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在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时将受到限制,并受到多个部门联合惩戒,在注册新公司、生产经营许可、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获得荣誉、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特别提醒

  年报和信用修复均不收费!不收费!不收费!

  如经营主体逾期年报,市场监管部门会通过官方流程和渠道通知经营主体,不会采用任何短信链接自助支付的方式通知。如不确定是否漏报年报,经营主体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如有疑问,可拨打1234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