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013X/2026-0001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1-08
名称: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出台 1月起正式实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出台 1月起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26-01-08  浏览次数:-

  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自202611日起实施,明确报废更新、置换更新两类补贴标准、申请条件及流程,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同步申领。

  报废更新补贴方面,报废符合条件旧车购新车可享比例补贴: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12%(最高2万元),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补贴10%(最高1.5万元)。旧车注册登记有明确时限:汽油车需在2013630日前,柴油及其他燃料车在2015630日前,新能源车在20191231日前,且旧车需在20251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报废与新购车所有人需为同一人。

  置换更新补贴无需报废旧车,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后购车即可申领:购减免购置税目录内新能源车补贴8%(最高1.5万元),购2.0升及以下燃油车补贴6%(最高1.3万元)。要求二手车与新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旧车最近转让登记及新车注册登记日期均在202611日后,旧车登记要求与报废补贴一致。

  申请可线上办理,报废补贴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材料,置换补贴登录受理地置换信息平台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3个工作日内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审核、30个工作日内兑付,每位消费者仅可享受一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