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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013X/2025-0049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6-06
名称: 关于东莞市樟木头镇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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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樟木头镇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06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东莞市樟木头镇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及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东自然资〔202522号)等文件要求,樟木头镇组织编制了《樟木头镇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现按相关工作要求,将方案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局部优化方案

  (一)调整原因

  为推动城镇开发边界成果精准落地实施、保障项目建设需求因保障樟洋水厂、永林电子厂、罗曼厂、河畔花园、新动力、云樾半山花园等已依法依规批准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权益为此申请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

  (二)调整情况

  调入地块11个,总用地面积7.4533公顷,位于金河社区、裕丰社区、柏地社区、樟洋社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4769公顷、建设用地3.6231公顷、未利用地2.3533公顷,现将调入地块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规划用地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调出地块10个,总用地面积7.4534公顷,位于樟罗社区、官仓社区、金河社区、广东省樟木头林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7.3141公顷、未利用地0.1393公顷,现根据实际情况将调出地块调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规划用地调整为林地、园地、草地、坑塘水面等非建设用地。本次局部优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前后,城镇开发边界的变化量为0.000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变化量为0.0001公顷,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二、公示时间

  202567日至2025613日,共7个自然日

  三、公示网站

  樟木头人民政府网站(网站:https://www.dg.gov.cn/zmt/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nr.dg.gov.cn/

  四、现场展示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公开栏。

  、反馈渠道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樟木头镇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箱:zmtghs@126.com

  (二)电话号码:0769-8779825519539449349林工

  (三)邮寄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银河北路12

  如有异议,请于2025613日前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经研究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按程序上报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20256月6日  


附件:

1.东莞市樟木头镇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优化前、后“三区三线”示意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