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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013X/2025-0013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2-21
名称: 3月1日起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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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

发布日期:2025-02-21  浏览次数:-

  219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自202531日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将进行重要调整。

  据悉,缴存单位为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20253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从20253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缴存登记业务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

  存量缴存人缴存基数低于2080元的,无需按照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缴存基数仍为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1900元。缴存20261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须执行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