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将进行重要调整。
据悉,缴存单位为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2025年3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从2025年3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缴存登记业务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
存量缴存人缴存基数低于2080元的,无需按照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缴存基数仍为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1900元。缴存2026年1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须执行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