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公布2024年樟木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樟木头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部署,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年度通过“东莞·樟木头”门户站发布信息3322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政务信息1514条。持续丰富门户站政策解读方式。全年发布文字、图解、视频、音频等形式解读文件共14篇,切实增强政策的可读性、实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全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使用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电子化。2024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宗,答复办结11宗(包括上年结转),结转下年办理34宗。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100%。全镇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宗,引起的行政诉讼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明确信息发布主体的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及“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工作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
(四)平台建设方面。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继续完善“百千万工程”专栏,加大“百千万工程”宣传力度,丰富网站内容。二是继续优化“主题服务”专栏,整合资源,细化办理对象、条件、流程等,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樟木头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栏目责任单位和更新时限。在信息公开之前,我们采用了“三审三校”制度、“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流程,并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自动纠错功能,对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不会出现如国家名称、国家领导人称呼等重大表述失误。对于已公开的过往资料,我们指派专人负责每日登录数智安全系统,检查内容是否及时更新、是否存在错误或敏感信息以及隐私保护是否到位。同时,针对市府办每月反馈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中所指出的问题,我们迅速采取行动进行整改,并以此为鉴,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今年以来,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中没有出现信息泄密、意识形态不良等重大责任事故。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个别部门稿件存在语言不够准确、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的问题。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的内容及形式不够丰富,解读效果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镇下一步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切实按照规定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扩大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重点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把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到各部门,确保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创新解读形式,并要对利企惠民措施、前后政策差异对比等进行深度解读,推动政策文件更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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