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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013X/2024-0138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0-31
名称: 关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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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0-31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东莞市樟木头镇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

  一图读懂《东莞市樟木头镇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

  关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的音频解读

  关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的视频解读

  《东莞市樟木头镇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水体〔2021〕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21〕466号)、《东莞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2022年)等文件精神指示和要求进行编制。 

  《规划》客观评价了樟木头镇再生水利用现状,分析了樟木头镇再生水利用的方向、潜力以及再生水供需平衡量。阐述了新时期樟木头镇再生水利用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樟木头镇再生水利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分析了各主要行业再生水利用建设工程、建设内容、投资规模以及实施效益,《规划》最后提出了贯彻落实《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要求,以节水减排为核心,统筹规划、科学引导,加快形成“绿色生态、系统协调”的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格局。依托樟木头镇现有各种资源和设施,合理开辟与配置城市再生水资源,为推动樟木头镇经济社会长期平稳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节水优先、统筹推进。坚持节水优先,秉持“节水即治污”的理念,统筹水环境治理与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水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推动实现绿色发展。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水资源供需状况、发展水平、基础条件、利用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和措施,实行优水优用、按用定质、按质定管。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完善污水再生利用基础设施条件,制定出台促进再生水生产和利用的财税、金融、价格政策,让相关市场主体有盈利空间,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

  科学管理、安全利用。建立健全再生水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严格开展水质监测预警,加强监督执法与应急处置,切实保障安全利用。

  三、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提出樟木头镇近期规划年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用于官仓河的生态景观补水以及市政杂用方面;中期规划年203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在保证2025年再生水用途的基础上,新增工业冷却循环水补水用途;远期规划年203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在保证2030年再生水用途的基础上,扩大工业冷却循环水的补水规模以及其他一般工业企业用水和其他河涌补水。

  四、再生水可利用与需求量

  (一)樟木头镇再生水可利用量

  根据《城镇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指南》(SL760-2018)要求,以污水处理厂出水为水源的再生水厂,再生水可利用量不宜超过污水处理规模的80%,樟木头镇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12万m³/d,按80%可利用比率,即镇内可用作再生水的量最高值为9.6万m³/d,折合3504万m³/a;预计到2035年,樟木头镇污水处理量为7.11万m³/d,折合2597.86万m³/a,未超过可用作再生水的最高值。

  (二)樟木头镇再生水需求量

  到2030年,樟木头镇的再生水需求总量约为2.53万m³/d(922.71万m³/a);到2035年,樟木头镇再生水需求总量约为3.14万m³/d(1145万m³/a)。

  五、再生水规划配置工程

  (一)官仓河生态补水及市政杂用工程

  官仓河生态补水及市政杂用再生水利用工程输配管网线路起点位于樟木头镇污水处理厂,终点为官仓河上游勒竹排水库旁森林公园西侧。该方案考虑从石马河处的樟木头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端取水(准Ⅳ类水),在樟木头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水口河岸处设置一体化泵站,输水管网路由主要途经柏峰路、东城路、振昌路河岸段、莞樟东路河岸段及滨河路河岸段,全长约9.9km,采用DN500管道,且新增两处拦水坝,路由终点为了簕竹排水库旁森林公园西侧,向官仓河上游补水,日补水量为1.81万m3/d,实现中水再生利用目标。同时,在沿途设置5个取水桩并同步配套计量设施,为市政冲洗杂用和绿化用水提供便利的再生水工程设施便利,绿化或市政用水车辆去取水桩取水后用于道路冲洗和绿化浇洒。

  (二)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工程

  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工程输配管网起点位于东城路与莞樟东路交汇点,终点为石新路接入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水源考虑从石马河处的樟木头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端取水,输水管网路由为东城路与莞樟东路交汇点(设置输水支管闸阀)引出,到达石新路与莞樟东路交汇点后,转入石新路,最后沿着石新路接入厂区,全长约4km,向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输送再生水作为电厂冷却水,日输水量1.18万m3/d,同时在沿途设置3个取水桩并同步配套计量设施,为市政冲洗杂用和绿化用水提供便利的工程设施支撑,绿化或市政用水车辆去取水桩取水后用于道路冲洗和绿化浇洒。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镇域再生水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的协调和事务处理。

  2、制度保障。完善再生水开发利用的支持政策和制度规章,补齐非常规水利用政策制度短板。处理好常规水资源和再生水水源供水之间的关系,将再生水水资源利用放在优先地位。

  3、激励机制。研究出台财政奖补、项目支持等激励政策。健全价格机制,建立再生水水源的成本补偿机制和价格激励机制,鼓励用户对再生水水源的利用。

  4、科技保障。在污水深度处理回用等加大技术与利用工程设施创新,优化提升再生水处理工艺与工程利用设施。

  5、资金保障。注重宣传发动,政府财政杠杆带动,撬动企业及社会资本,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及市场资本积极合作。

  6、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就再生水运营单位对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再生水利用设施的维修与养护,建立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和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