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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013X/2024-0117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9-27
名称: 东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一次性补贴500元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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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一次性补贴500元

发布日期:2024-09-27  浏览次数:-

  202491日至1231日,东莞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此次补贴对象只针对个人消费者,旧车车主、新车车主、补贴申请人三者为同一人。自202491日至20241231日,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在1500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每个消费者仅补贴1辆新车。

  补贴申请时间从202491日至2025110日。个人消费者打开“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页面,根据提示完成本人实名认证与注册,旧电动自行车报废、注销材料上传和新电动自行车购买材料上传及信息填写,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通过申请人预留银行卡号代付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