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62号), 其中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樟木头众之源饮用水经营部经营的罗浮山1号包装饮用水产品
(一)东莞市樟木头众之源饮用水经营部经营的罗浮山1号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2-08-25)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CFU/250mL)项目标准指标为n=5,c=0,m=0,实测值为76,55,61,35,20,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樟木头众之源饮用水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C1C829007C1F6089256),当事人现场签收,不申请复检,现场未发现有抽检批次“罗浮山1号包装饮用水”在售。经调查,该饮用水经营部共购进上述罗浮山1号包装饮用水60桶,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我局依法责令东莞市樟木头众之源饮用水经营部停止销售不合格罗浮山1号包装饮用水,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饮用水经营部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罗浮山1号包装饮用水。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樟木头众之源饮用水经营部进行立案调查,案件已调查处理终结。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