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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013X/2022-0114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0-18
名称: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樟木头大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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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樟木头大队

发布日期:2022-10-18  浏览次数:-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樟木头大队下辖樟木头消防救援站、金河消防分站、樟洋消防分站、石新消防分站4个消防站,肩负着樟木头镇灭火救援及防火监督的工作职责:

  (一)防火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消除消防违法行为,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二)灭火、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火灾危害,抢救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

  (三)社会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四)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督促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保护现场,进行封闭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五)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共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公共聚集场所营业或投入使用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场所的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其与当事人备案承诺时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是否具备投入使用或营业的消防安全条件。

  (七)指导培训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对其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现状和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并定期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开展培训。

  (八)指导乡镇、行业部门、社区做好本单位、本行业、本部门、本社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办公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深路北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69—87703119

  负责人:刘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