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900007331013X/2022-00970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2022-08-31
关于限期清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2022-08-31

关于限期清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31  浏览次数:-

各供应商: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财函〔2022〕572号)要求,樟木头镇招投标服务所立即展开工作部署,对以前年度的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展开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存在未清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情况,未清退投标保证金涉及供应商共有17个,金额共计177178.01元;未清退履约保证金涉及供应商共有8个,金额共计80341元,为及时清退上述资金,现将相关供应商名单(见附件)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共30天。各供应商应该在公示结束之前办理资金清退手续,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会把该笔资金上缴同级国库,不再予以退还。请需办理清退相关资金的供应商于2022年10月1日前办理。

  二、清退资金需提供资料清单

  投标保证金:

  1、与营业执照同名称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

  2、合同。(若供应商中标则需提供)

  履约保证金:

  1、经项目采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的书面清退申请。

  2、与营业执照同名称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

  3、合同。

  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资料。

  公示期间,如对相关情况有异议,请向东莞市樟木头镇招投标服务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共30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69-87781927

  樟木头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1.未清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