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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752861567T/2025-0101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12-11
名称: 关于划定东莞人民公园抗日亭保护范围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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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东莞人民公园抗日亭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1  浏览次数:-

  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莞城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东莞人民公园抗日亭保护范围方案公布如下:

  一、烈士纪念设施名称

  抗日亭

  二、地理位置

  东莞市莞城街道东莞人民公园孟山山顶。

  三、保护级别

  未确定保护级别烈士纪念设施。

  四、保护范围

  抗日亭本体及周围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11.53平方米,具体见保护范围图。



 


  五、保护内容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活动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莞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