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及《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东府〔2024〕199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寮步镇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寮府〔2023〕6号)予以废止,被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寮步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1435W/2025-0036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4-21 |
名称: | 寮步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寮步镇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1 | |
主题词: |
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及《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东府〔2024〕199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寮步镇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寮府〔2023〕6号)予以废止,被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寮步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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