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其锋:
经我局初步核查,你投资开设的东莞市红丰商贸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嫌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等方式销售商品。由于你下落不明,一直未到我局配合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前来我局接受调查。逾期不接受调查,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陈见初、周广临;联系电话:0769-8326612;地址:东莞市寮步镇行政小区勤政路10号。
特此公告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胡其锋:
经我局初步核查,你投资开设的东莞市红丰商贸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嫌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等方式销售商品。由于你下落不明,一直未到我局配合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前来我局接受调查。逾期不接受调查,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陈见初、周广临;联系电话:0769-8326612;地址:东莞市寮步镇行政小区勤政路10号。
特此公告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