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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9857/2025-00229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05-30
名称: 关于《万江街道关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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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江街道关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5-30  浏览次数:-

政策文件:万办规[2025] 2号(关于印发《万江街道关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措施(试行)》的通知).pdf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助力企业降本减负的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帮助有发展前景的实体企业缓解经营困难,我单位制定了《万江街道关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措施(试行)》,现对本措施解读如下:

  一、适用范围

  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及纳税地在万江街道,承租街道所属物业及社区集体物业的企业;

  (二)工业企业上年度产值不少于1亿元,商贸业企业上年度营业额或销售额不少于5亿元;

  (三)上年度平均租用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其中地面一层租用面积不超过总租用面积的50%,含税合计的租金和管理费平均高于16元/平方米/月;

  (四)不存在违反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

  三、减免标准

  (一)对直租街属企业物业的,按企业租用面积每平方1元/月的标准减免租金。

  (二)对转租街属企业物业的,按企业租用面积每平方1元/月的标准减免租金,减免金额由街道所属企业支出,落实运营企业给予到实际承租企业。倡导运营企业参照街属企业的减免标准,向实际承租企业同等释放租金或管理费减免让利,达到为实际承租企业实质减免2元/平方米的效果。

  (三)对承租社区集体物业的企业,倡导社区参照街属企业物业的做法,按企业租用面积每平方1元/月的标准减免租金或管理费。

  (四)本措施减免面积用途为写字楼、仓库和厂房。

  三、减免期限

  每次申请最高减免期限为12个月。

  四、减免额度

  减免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对街道的效益贡献,街属企业承担部分最高减免金额50万元,倡导社区参照街属企业物业的做法。

  五、申请流程

  承租街属企业物业的企业向万江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并通过“一企一议”方式提交街道办事处工作会议集体审议。

  承租社区集体物业的企业向集体物业所属社区提出申请和实施。

  六、政策有效期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万江街道经济发展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