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3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东盈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大豆芽”
(一)广东盈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大豆芽”(采购日期为2025-1-13),经抽样检测,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大豆芽”共4kg,其中3kg被用于抽样检验,剩余1kg用于制作菜品。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塘厦杰仔海味食品商行销售的“勿鱼(墨鱼干)”
(一)东莞市塘厦杰仔海味食品商行销售的“勿鱼(墨鱼干)”,经抽样检测,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当事人采购该批次“勿鱼(墨鱼干)”共5.15kg,其中1.05kg被用于抽样检验,其余已全部对外售出。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