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工作要求和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塘厦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东莞市塘厦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为东莞市塘厦镇行政辖区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128.27平方公里。
二、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30日。
三、《东莞市塘厦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1.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2.塘厦镇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tangxia/)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一楼公开栏。
四、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txghsgs@163.com ;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71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塘厦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意见”。
五、联系方式:塘厦镇规划管理所;联系人:许工、黄工,联系电话:0769-87880655。
六、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塘厦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东莞市塘厦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读本.pdf
塘厦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