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编制完成了《东莞市塘厦镇石鼓村土地利用规(2019-2020年)》成果,并于2020年4月2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东府办复〔2020〕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成果予以公告。
一、规划的编制原因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村土地利用规划相关文件要求,我镇按照东莞市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石鼓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情况
本次石鼓村土地利用规划调入地块面积1.2677公顷,原规划地类全部为农用地;调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2677公顷,调整后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0567公顷,其他土地0.2110公顷。
三、主要调控指标情况
本次规划编制后,石鼓村建设用地总规模317.81公顷,调入调出平衡,总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
调整后,塘厦镇各项调控指标保持不变。至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总量5819.93公顷。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0年4月2日
批准文号:东府办复〔2020〕24号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塘厦分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