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镇四村村土地利用规划(2019-2020年)》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塘厦分局对《东莞市塘厦镇四村村土地利用规划(2019-2020年)》成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26号)、《关于做好我市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东国土资﹝2018﹞318号)等文件要求,塘厦镇政府组织编制《东莞市塘厦镇四村村土地利用规划(2019-2020年)》,统筹村域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合理利用和保护村域土地资源。规划成果将纳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经批准的村土地利用规划作为镇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规划编制情况
规划至2020年,四村村各主要指标情况如下:耕地保有量为3.3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39.14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193.62公顷。
三、公示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24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反馈。
联系人:罗凤伦
联系电话:0769-87920263
寄件地址: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8楼809室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塘厦分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