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镇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辖区内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协调对辖区内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等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在辖区内的实施。
(八)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九)负责组织、侦办、协调辖区内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及时收集整理经济犯罪信息。
(十)组织实施对辖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二)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三)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镇委、镇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沙田派出所:0769-88861777
齐沙派出所: 0769-88861902
立沙派出所:0769-88863222
新沙派出所:0769-888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