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石排镇人民政府完成了东莞市石排镇东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街坊调整及生态控制线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位于石排镇西部,南至太和西路,西至石西路,东至红石东路,调整范围用地面积约40.9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和生态控制线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控规范围调整:将太和西路以北、红石东路以西控规未覆盖区域纳入控规范围,新增纳入范围约4.90公顷。
(二)用地调整: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控内容,将用地由科研设计用地、游乐用地、旅馆业用地、公共绿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电信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垃圾处理用地、预留建设用地和耕地。
(三)规划道路调整: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对片区内红石东路线位进行调整,北段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线位微调,南段南延至太和西路上,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增加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5米。
(四)指标调整:调整后10-5、10-6、10-7、10-8地块指标调整为容积率3.5,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10-9、10-10、10-11、10-12地块为现状保留地块,按现状情况落实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其中10-9地块按现状建筑面积反算规划人口为223人。10-13地块绿地率为30%,其他指标为“-”。
(五)依政策修正:按照相关要求修正图则内容。
(六)新增规划实施控制要点:新增海绵城市规划实施控制要点、基础设施建设要点。
(七)生态控制线调整:
1.调出地块:约49953㎡,现状为旧厂、民宅、中坑农贸市场、电信局、中坑派出所,拟落实为一类工业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电信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垃圾处理用地、道路用地等。
2.调入地块:约50200㎡,现状为水塘和空地,与原生态控制线连片。
三、公示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3月27日。
四、东莞市石排镇东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街坊调整及生态控制线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shipai/)。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一楼大堂。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dgspghs@dg.gov.cn;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33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石排镇东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街坊调整及生态控制线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6651125。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石排镇规划管理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石排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