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拿大对华钢货架发起双反调查
近期,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发布公告称,应加拿大企业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钢货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审查进口商品是否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本案涉及加拿大海关编码7326.90.90.90、9403.20.00.70、7308.90.00.60和7308.90.00.99项下的产品。
2、加拿大对进口木制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近期,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发布公告称,对进口木制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包括:实木及工程木制橱柜和盥洗柜;实木及工程硬木地板;工程木制储物家具。
3、澳大利亚延期发布对华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反规避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
近期,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54号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反规避调查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7月6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8月20日向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2002年4月,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进行反倾销调查,后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5%-10%的反倾销税。此后,澳大利亚先后四次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1月,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01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申请,对该案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澳大利亚以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2918.99.00.43、2918.99.00.44、2918.99.00.48、3808.93.00.61、3808.93.00.71、3808.93.00.79。
4、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谷氨酸钠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近期,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谷氨酸钠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2013年10月,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谷氨酸钠发起反倾销调查,后正式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谷氨酸钠征收反倾销税。
5、韩国对华镀锌冷轧钢作出反倾销初裁
近期,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6-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冷轧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及产品出口商税率为22.34%、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及产品出口商税率为26.28%、永通兴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香港税率为33.67%、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25.75%。2025年11月,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冷轧钢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4.75毫米,涂镀锌、锌铝或锌铝锰的铁、碳钢及其他合金钢的冷轧板材和卷材,包括瓦楞产品和涂漆、涂清漆及涂塑产品,但不包括电镀锌涂覆产品及退火处理制成的合金镀锌产品。
6、美国ITC正式对半导体器件及其下游产品和组件启动337调查
4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半导体器件及其下游产品和组件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500)。3月26日,美国企业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相关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330,235、8,507,983、9,093,425、9,865,546、10,062,748、10,707,167),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7、美国ITC发布对无线通信设备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4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无线通信设备及其组件(调查编码:337-TA-148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6年4月6日作出的初裁(No.16)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DISH Wireless LLC, Englewood, Colorado、美国EchoStar Corporation, Englewood, Colorado、中国台湾地区HTC Corporation, New Taipei City 231, Taiwan、深圳市万普拉斯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
8、美国财政部将1名中国人和13个中国实体加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
2026年5月1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发布公告,将多名外国个人和实体加入“特别指定国民(SDN)清单”进行制裁,其中包括1名中国人和13个中国实体。
9、美国ITC发布对电子眼镜及其组件和相关充电设备(II)的337部分终裁
2026年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眼镜及其组件和相关充电设备(II)(Certain Electronic Eyewear Product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Related Charging Apparatuses (II),调查编码:337-TA-1455)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6年4月1日作出的初裁(No.24、25)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SZ DJI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上海Lexiang Technology Co., Ltd., Shanghai, China乐相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调查。2025年6月17日,美国Ingeniospec, LLC of San Jose, Californi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310,296、12,078,870),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10、美国ITC发布对光伏干线总线电缆部件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6年4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光伏干线总线电缆部件及其组件(Certain Photovoltaic Trunk Bus Cable Assembli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38)作出337部分终裁:本案行政法官决定对最终初裁(FID)进行部分复审,特别是申请方是否满足美国国内产业地位的经济要素要求,对其他部分不复审;就部分复审、建议救济措施、涉及的公众利益等征求意见,书面材料不晚于2026年5月15日提交。2025年1月10日,美国Shoals Technologies Group, LLC of Portland, Tennessee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2,015,375、12,015,376),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11、美国ITC发布对无线通信设备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6年5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无线通信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Wireless Communication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8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6年4月10日作出的初裁(No.17)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Qualcomm Technologies, Inc., San Diego, California的调查。2025年12月16日,美国Active Wireless Technologies LLC of Marshall, Texas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531,443、10,601,566、10,785,764、10,805,955、10,855,432、11,019,557),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12、欧盟对华豌豆蛋白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6年4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豌豆蛋白(Pea Protein)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三嘉集团(Sanjia Group):九江天泰食品有限公司(Jiujiang Tiantai Food Co., Ltd.)、烟台东方蛋白科技有限公司(Yantai Oriental Protein Tech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均为40.5%、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Yantai Shuangta Food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为67.4%、其他合作企业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40.5%、中国其他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67.4%。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3504 00 90(TARIC编码为3504 00 90 91)、ex 2106 10 20(TARIC编码为2106 10 20 40)、ex 2106 10 80(TARIC codes 2106 10 80 31、2106 10 8039和2106 10 80 71)和ex 2303 10 90(TARIC编码为2303 10 90 1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2025年8月2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豌豆蛋白发起反倾销调查。
13、印度对涉华低灰冶金焦炭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4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日本和俄罗斯的低灰冶金焦炭(Low Ash Metallurgical Cok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为128.83美元/吨,澳大利亚为71.16美元/吨,哥伦比亚为118.55美元/吨,印度尼西亚为67.50美元/吨,日本为42.95美元/吨,俄罗斯为84.16美元/吨。涉案产品为灰分含量低于18%的冶金焦炭,不包括磷含量不超过0.030%,粒度不超过30毫米,允许5%的粒度公差,用于生产铁合金的超低磷冶金焦;半焦炭或软焦炭;粒度为20-40毫米,用于不超过130平方米生铁制造的LAM焦炭。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7040010、27040020、27040030和27040090项下的产品。
14、巴西对涉华塑料真空采血管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4月2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32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Greiner Bio-One Brasil Produtos Médicos Hospitalares Ltda.于2025年9月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美国、英国和中国的塑料采血管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822.19.90、3926.90.40和9018.39.9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5、美国对镀锡板发起双反调查
2026年4月30日,应美国钢铁公司(United States Steel Corporation)和美国钢铁、造纸和林业、橡胶、制造、能源、联合工业和服务工人国际工会(the United Steel, Paper and Forestry, Rubber, Manufacturing, Energy, Allied Industrial and Service Workers Union)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土耳其的镀锡板(Tin Mill Products)发起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锡板发起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210.11.0000、7210.12.0000、7210.50.0020、7210.50.0090、7212.10.0000、7212.50.0000、7225.99.0090和7226.99.0180项下产品。
16、美国对聚四亚甲基醚乙二醇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6年4月30日,应美国企业BASF Corporation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韩国、越南的聚四亚甲基醚乙二醇(Polytetramethylene Ether Glycol)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3907.29.0000项下产品。
17、美国ITC作出无取向电工钢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6年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典的无取向电工钢(No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的无取向电工钢作出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2025年1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典的无取向电工钢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无取向电工钢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18、美国ITC作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
2026年5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Methylene Diphenyl Diisocyanate)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中国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征税令。本案主要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929.10.8010和3909.31.0000项下的产品。2025年3月4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发起反倾销调查。2026年4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19、巴基斯坦对华彩涂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4月25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73/2026/NTC/CCCS号公告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International Steels Limited于2026年3月16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彩涂板(Color Coated Cold Rolled Steel Coils / Sheets)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210.7010、7210.7020、7210.7090、7210.9010、7210.9090、7212.4010、7212.4090和7225.9900。预计初裁将于立案之日起60至180日内作出。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45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澳大利亚对华二氧化钛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4月3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61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Tronox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氧化钛(Titanium Dioxide)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3206.11.00.48。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8月18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10月2日向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21、澳大利亚对华热轧钢卷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43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Hot Rolled Coil Steel)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反倾销税: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为59.1%,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Baosteel Zhanjiang Iron & Steel Co Ltd)为38.1%,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Meishan Iron & Steel)为54.9%,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Lianyuan Iron & Steel Co Ltd)为41.6%,中国其他出口商为79.0%。以下产品不征税:热轧合金钢板卷,Q690MD,符合GB/T1591-2008标准或后续标准;热轧合金钢板卷,BS700MCK2或BS700MCK4,符合Q/BQB316-201或后续标准,最小屈服强度不低于680 MPa。
22、美国财政部将1名中国人及7个中国实体加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
2026年5月8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发布公告,将多名外国个人和实体加入特别指定国民(SDN)清单进行制裁,其中包括1名中国人及7个中国实体。
23、美国ITC发布对半导体器件及其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6年5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半导体器件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Semiconductor Device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414)作出337部分终裁:经过部分复审,确认本案存在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899,481第4、17项权利要求的行为,对经由列名被告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侵权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对列名被告发布禁止令,对总统审查期间进口的侵权产品征收100%保证金,本案调查终止。2024年7月26日,美国Infineon Technologies Americas Corp. of El Segundo, California、奥地利Infineon Technologies Austria AG of Villach, Austri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899,481、8,686,562、9,070,755、8,264,003),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24、欧盟对华己二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5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己二酸(Adipic Acid)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Chongqing Huafon Chemical Co., Ltd.)反倾销税为29.1%、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Tangshan Zhonghao Chemical Co., Ltd.)反倾销税为42.3%、其他合作企业反倾销税为31.5%、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42.3%。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17 12 00(TARIC编码为2917 12 00 1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2025年3月14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己二酸发起反倾销调查。2025年11月1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己二酸作出反倾销初裁。
25、澳大利亚发布对涉华焊缝管双反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53号公告称,进口自中国的焊缝管(Hollow Structural Sections)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进口自韩国、马来西亚的焊缝管反倾销措施将于2027年7月3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7月3日前提交日落复审调查申请,若在上述期限之前未收到申请,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双反措施将于到期后终止。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6.30.00.31、7306.30.00.32、7306.30.00.33、7306.30.00.34、7306.30.00.35、7306.30.00.36、7306.30.00.37、7306.50.00.45、7306.61.00.21、7306.61.00.22、7306.61.00.25、7306.61.00.90、7306.69.00.10、7306.90.00.12。
26、澳大利亚对华钢制护角条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45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护角条(Steel Corner Beads and Angles)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中国不合作出口商以及所有其他出口商以从价税征收27.8%的反倾销税。本案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216.61.00.57、7216.69.00.58、7216.91.00.59、7216.99.00.60和7308.90.00.53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不包括塑料和不锈钢护角条,以及外墙抹灰/质感饰面专用护角条。2025年5月2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4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RondoBuilding Service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护角条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7、澳大利亚对华热轧钢卷作出反补贴终裁
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44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Hot Rolled Coil Steel)作出的反补贴终裁建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中国所有出口商以从价税征收3.4%的反补贴税,以下4家出口商除外: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Baosteel Zhanjiang Iron &Steel Co Ltd)、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Meishan Iron & Steel)、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HunanValin Lianyuan Iron & Steel Co Ltd)。下列产品不征税:热轧合金钢板卷,Q690MD,符合GB/T1591-2008标准或后续标准;热轧合金钢板卷,BS700MCK2或BS700MCK4,符合Q/BQB316-2018或后续标准,最小屈服强度不低于680 MPa。
28、土耳其对涉华聚乙烯、聚丙烯制防水油布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5月5日,土耳其发布第2026/13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聚乙烯、聚丙烯制防水油布(土耳其语:polietilen ve polipropilenden mamul şerit veya benzerlerinden dokunmuş mensucat)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21.90.60.00.11、3921.90.60.00.13和3926.90.97.90.29。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及案件评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