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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929L/2022-01848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1-11
名称: 未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清溪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被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1
主题词: 未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清溪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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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清溪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被罚

发布日期:2022-11-11  浏览次数:-
(未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清溪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被罚)

  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清溪分局(以下简称清溪应急管理分局)在常态化执法检查中发现,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未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缺岗脱岗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该企业行政处罚2万元。

  清溪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在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值班室内无值班人员值班值守,相关值班值守制度未上墙。经询问,该企业设值班员2名,1名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上厕所,但未告知另外1名值班员,导致存在空档期。值班室是整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心脏”,务必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守。“心脏”一旦骤停,倘若发生突发事件,便无法对突发事件及时作出响应,势必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设置专门值班室,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做好值班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应急处置物资,且不得以门卫室替代值班室,不得以门卫保安替代值班人员。

  经调查,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第九十四条规定,给予2万元的行政处罚。

  清溪应急管理分局再次提醒,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并督促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罚款事小,安全事大,切勿心存侥幸心理,导致值班值守制度形同虚设,而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接下来,清溪应急管理分局将通过现场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倒逼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紧急事件发生能够及时发现、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