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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996J/2024-0014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19
名称: 车辆拖曳服务项目自行采购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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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拖曳服务项目自行采购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1  浏览次数:-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桥头大队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组织采购车辆拖曳服务项目。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预公告如下:

  公告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31日

  采购编号:QTjj2024032001

  采购单位: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桥头大队

  监督部门: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桥头大队监督小组

  项目名称:车辆拖曳服务 

  服务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扣押的涉案车辆的拖移(移至)镇内指定的停车场;(2)交通管理中非扣押清障移车服务。

  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址:东莞市桥头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价格及付款条件:(一)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服务期为一年,全年最高限价为:150000元;(二)此价格包括需提供拖车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各种加班费、误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 器材、服装、安全、维修、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拖车费、车辆保管费、完成服务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三)为完成此服务项目内容所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等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承诺报价;凡未列入的,视为已包含在承诺报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

  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相关的拖车服务资质;能同时提供至少两辆拖车进行车辆拖曳服务;并有一辆大型拖车备勤,在服务期内提供所需的重型拖车服务。

  有意者详询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桥头大队。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赖生,0769-8282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