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南城街道周溪社区党委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9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周溪社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压实责任,全面整改。
周溪社区党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市委巡察组意见反馈后,周溪社区党委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办公室,由社区党委书记作为领导小组组长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亲自督办,社区“两委”班子主动认领,以身作则,根据分工切实履行落实整改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任务。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分类细化,制定《南城街道周溪社区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并将任务分解到各个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由社区党委书记亲自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和整改举措,动真碰硬,真改实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社区狠抓整改落实,各责任办公室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整改,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落实。同时,严明巡察整改纪律,压实压紧政治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
二、盯住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针对“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召开社区干部、相关工作人员专项工作会议,共同深入学习《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熟读有关要求,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防止出现思想上的懈怠。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强化政策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二)针对“采购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为加强和规范社区货物服务采购的管理,在市或街道出台相关的工作指引或制度前,社区召开“两委”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制定社区货物服务采购管理规定,如以后市或街道出台货物采购相关指引或制度的则从其规定。货物采购制度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
(三)针对“违法建筑治理不到位”的问题,社区对违法搭建的围挡全部进行了拆除。社区党委对相关责任人员也进行谈话提醒,责任人员表态,接下来将联合执法部门共同探讨改进巡查方式方法,着力提升监管能力,一旦发现有违建情况的,及时告知劝导停止违法行为并责令自行整改,否则将依法强行拆除。
(四)针对“违法用地管控不力”的问题,社区已按有关部门要求缴交了罚款,并对违法用地进行复耕复绿。同时,要求责任人员加强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加大对辖区内的土地巡查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五)针对“农用土地非农化仍有发生”的问题,社区已按有关部门要求缴交了罚款,并对违法用地进行复耕复绿。同时,要求责任人员加强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加大对辖区内的土地巡查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六)针对“现金坐支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社区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出纳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负责财务的分管班子进行谈话提醒,强调若出纳员以后继续违反现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调整工作岗位处理。
(七)针对“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组织社区“两委”成员及财务人员就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强调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所有超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均要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杜绝违规使用大额现金进行支付。
(八)针对“库存过夜现金超标”的问题,召开工作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就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强调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现金的管理。自2022年10月至今,未再出现过库存过夜现金超标情况。
(九)针对“对出租土地用途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社区党委书记亲自带队到现场责成承租方立刻进行整改,全面清理地块上的余泥和建筑材料。二是加强监管。社区全面加强巡查,严格落实监管,坚决杜绝承租方再次堆放余泥和建筑材料,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十)针对“未按地类及时调整合同”的问题,召开“两委”干部工作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由于地块是承租方在我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了土地用途,已构成违约。经研究,决定按照《租赁土地合同书》的有关约定,没收对方所交的合同押金,由承租方向社区支付一年租金作违约金,终止合同收回地块。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地块复耕工作。
(十一)针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街道农资办于2023年6月20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支农资金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支农资金收取、使用和审批的流程和规定。社区从2023年7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通知》有关规定,规范财政支农资金收支,按资金用途专款专用。
(十二)针对“合同约定租赁期超法定期限”的问题,经社区“两委”成员研究,成立约谈工作小组,逐一约谈合同承租方,说明有关情况后统一发律师函详述法律后果及解决途径,要求合同承租方在合同期20年到期后5天内搬离,并将租赁物无偿返还社区,合同终止。然后,社区严格按照《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交街道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立项交易。在租赁合同签订前请律师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核。
(十三)针对“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工程工作人员对除《实施细则》以外的有关工程项目在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的培训学习。加强工程管理方面的意识,防止出现无约定质保金和质保期而发生建设工程出现缺陷导致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损失的风险。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向社区反馈该问题时,社区已及时进行了纠正,现时社区所有的工程项目均已设置质保金和质保期。
(十四)针对“实施单位无资质”的问题,一是加强有关人员对工程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充分熟悉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二是强化政策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防止出现思想上的懈怠。三是与街道农资办沟通,尽快制定更为完善、切实可行的工程管理规定,让社区确切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该问题时,社区已及时进行了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批评教育,现在社区所有的工程项目均有选取有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
(十五)针对“未按图施工”的问题,一是社区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负责人员加强对工程建设有关法规条文的深入学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若确需变更,则要按照工程变更的相关规定做好变更手续。二是对于绿化问题,社区立行立改,与施工单位到现场勘察、协商及沟通,由施工单位免费为社区按原施工图纸对绿化进行补充和更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周溪社区党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继续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社区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果。牢固树立自我革命精神,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跟踪督办,确保按时完成;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加强跟踪,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社区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持之以恒抓好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推动建章立制。对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807312;电子邮箱:234669499@qq.com;邮政编码:523077。
中国共产党周溪社区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