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拟辖区内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教育发展提供决策服务。协助开展辖区内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与社会教育工作。协助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和服务工作,承担校长教师培训工作,协助开展教师资格注册与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德育与体卫艺工作。协助开展教育督导和教育管理改革工作。负责规范办学、财务统计、安全工作。负责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推动教师教育信息化和装备建设。负责辖区内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组织实施和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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