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9000073318229/2023-00321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
2023-04-04
东莞市麻涌镇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3-04-06

东莞市麻涌镇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麻涌镇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该批次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漳澎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麻涌镇漳澎八坊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麻涌镇漳澎九坊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麻涌镇漳澎十坊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征地范围以征地地形图红线圈定和坐标标定的位置为准。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面积(单位:公顷)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东莞市麻涌镇漳澎股份经济联合社

2.5309

0.0000

1.2858

0.0000

0.3413

0.9038

0

0

东莞市麻涌镇漳澎八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3.2687

0.0000

2.7429

0.0000

0

0.5258

0

0

东莞市麻涌镇漳澎九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0.0896

0.0000

0.0896

0.0000

0

0

0

0

东莞市麻涌镇漳澎十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7.1378

0.0000

5.4889

0.0000

0.1664

1.4581

0.0084

0.0160

合计

13.0270

0.0000

9.6072

0.0000

0.5077

2.8877

0.0084

0.0160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单位:万元/公顷)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东莞市麻涌镇漳澎股份经济联合社

/

283.2

/

305.7

305.7

/

/

东莞市麻涌镇漳澎八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

283.2

/

/

305.7

/

/

东莞市麻涌镇漳澎九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

283.2

/

/

/

/

/

东莞市麻涌镇漳澎十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

283.2

/

305.7

305.7

305.7

305.7

  (二)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本批次涉及青苗补偿费216.1621万元。

  本批次不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五、发放征地安置补助办法:发放货币方式安置。

  六、留用地安置补偿办法: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即1.3027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693.0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902.7711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粤府土审(12)〔2023〕19号文征地批复不服的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麻涌镇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2)〔2023〕19号).pdf

             2.征地红线图.pdf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