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东莞市众豪物流有限公司因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要求停业整顿但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停业整顿,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 2024年版)》的规定,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我分局依法作出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决定。我分局在2026年3月26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东交罚〔2026〕01789号),5月14日完成公告送达,并于5月15日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粤交运管许可莞字 441900143142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洪梅分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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