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37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横沥镇村尾市场潘伟娟销售的“牛蛙”
(一)东莞市横沥镇村尾市场潘伟娟销售的“牛蛙”(规格:150斤,进货日期:2022-5-17),“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牛蛙”。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上述“牛蛙”15斤,其中6斤用于抽样检验,销售了9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