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6年第1号),涉及我市东莞市黄江聚惠莱购物广场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黄江聚惠莱购物广场店销售的田鸡
东莞市黄江聚惠莱购物广场店生产销售的田鸡(购进日期:2025年9月25日),“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述批次田鸡(购进日期:2025年9月25日)库存,现场告知该单位应当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批次产品实施主动召回。经调查,该单位销售了上述批次田鸡5.1kg进行流通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单位对上述批次产品启动了召回,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