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公告
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对我镇涉企保证金清理,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粤经信运行函〔2018〕12号)要求,由镇住建局开展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清理清退工作。截至目前,大部分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已按规定予以退还,但仍有部分工程项目的企业(详见附件)无法联系,导致无法办理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清退手续。请相关企业或集体见此公告后于2023年12月8日前与我局联系并办理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仍未申请退还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复印件盖公章)
2、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二、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资料地址
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企业或集体可派员持上述资料到我局办理清退手续。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龙路1号高埗人民政府3楼住建局(二室),联系电话:0769-88783238,联系人:吕先生。
高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