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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70X5/2026-0056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5-11
名称: 凤岗:破围网擅入水源地 触红线违法终落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11
主题词: 凤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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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破围网擅入水源地 触红线违法终落网

发布日期:2026-05-11  浏览次数:-
(近期,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联合公安、水务部门,成功查处一起故意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围网的违法案件,涉案人员王某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违规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近期,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联合公安、水务部门,成功查处一起故意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围网的违法案件,涉案人员王某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违规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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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控画面显示,王某某携带铁钳来到官井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在确认无巡查人员后,使用铁钳故意剪断防护围网,擅自进入保护区垂钓,整个过程被保护区的监控设备完整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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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发现该违法行为后,迅速固定证据、锁定涉案人员,依法开展调查处置。王某某的行为既违反了水源保护相关法律,也触犯了治安管理规定,最终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从事网箱养殖、组织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移动保护区的隔离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违规行为必将面临严厉行政处罚。下一步,凤岗镇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联合公安、水务、属地村(社区)等单位,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破坏围网、违规闯入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工作人员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水源地保护规定,不擅自进入封闭区域,共同筑牢饮水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