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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70X5/2025-00513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21
名称: 凤岗:“生命通道”保畅通 自查自改护平安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1
主题词: 凤岗镇 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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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生命通道”保畅通 自查自改护平安

发布日期:2025-04-21  浏览次数:-
(消防通道是火灾发生时的“生命通道”,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凤岗大队发布公告,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将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自查自改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通道是火灾发生时的“生命通道”,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凤岗大队发布公告,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将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自查自改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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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此次行动重点针对生产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住宅,要求各单位和个人全面排查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隐患,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同时,鼓励住宅小区开设逃生窗并配置辅助设施,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并对消防通道实施规范化标识管理。

  凤岗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陈弘毅表示,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此次行动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减少因通道堵塞导致的逃生救援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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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通告,餐饮、娱乐、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九小场所”需优先完成自查自纠。同时,消防部门将推动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通道划线工作,对消防车通道、救援窗口等区域实施永久性标识,确保紧急情况下救援高效畅通。

  “广大市民如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直接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我们将持续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消防环境。”凤岗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陈弘毅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