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府〔2022〕48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编制了《凤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决策启动(决策调研报告或者编制说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同时征求外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及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影像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特此通知
附件:凤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凤岗镇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