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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70X5/2022-0037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16
名称: 全镇居民:封闭式管理要求看这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17
主题词: 疫情防控 封闭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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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居民:封闭式管理要求看这里!

发布日期:2022-03-17  浏览次数:-
(封闭式管理小区、出租屋人员进出管理工作指引)

  封闭式管理小区、出租屋人员进出管理工作指引

  一、严格落实小区、出租屋出入管理措施,居民按照“足不出户、足不出栋”的原则,非必要不离开小区、出租屋。

  二、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及参与防疫、应急、医疗卫生的工作人员凭单位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证明进出其所居住小区、出租屋。

  三、因全员核酸检测需外出的,参照政府公告要求执行。

  四、需购买生活必需品的,原则上以线上为主。同时,为满足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就医购药等需求,小区、出租屋给每户发放1张通行证,每张通行证限1人通行。即日起至3月21日前凭通行证可外出3次,外出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做好个人防护。住户凭通行证进出小区,采买返回小区需在门岗出示当天所购生活必需品、就医购药凭证。(通行证的发放与使用见下文)

  五、所有外卖、快递等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实行无接触配送,在指定区域进行转存取,住户可在门岗处报房号由门岗工作人员转取。

  六、住户严格执行“两点一线”防控要求,进小区、出租屋时需扫场所码,戴口罩,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可查询到检测中的记录方可出入。

  七、属地村(社区)、有关部门对小区、出租屋人员通行证使用情况开展督查,发现违规使用通行证的,由主管部门依法对小区物业、出租屋房东进行处理。

  八、其他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请联系小区物业、出租屋房东,并遵从工作人员的指引和安排。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需要每一位住户齐心协力、共克时艰,感谢大家的配合!


  通行证的发放与使用


  一、通行证按小区实际入住户数发放,每户发放1张通行证,每张通行证在3月21日前可出行3次用完不再补发,每次限1人使用

  二、通行证只限定时定点核酸检测、购买生活必需品、投放垃圾、就医购药及其他特殊紧急需求的居民外出使用,车辆通行不能使用。

  三、人员每出行1次,由门口工作人员登记外出时间并签名。

  四、对不配合出入管理或强行冲卡外出等行为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