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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2075H/2025-00758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7-29
名称: 唐平轩诉东莞市凯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凯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诉和开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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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平轩诉东莞市凯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凯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诉和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9  浏览次数:-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

应诉和开庭公告

东劳人仲院大朗庭公字[2025]183

惠州凯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庭受理申请人唐平轩你(单位)东莞市凯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本庭采取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唐平轩案件的申请人,其请求事项:一、请求裁决确认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2022322日至202561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请求裁决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5月工资7000元及20256月工资3862.07元(7000÷21.75×12天)共10862.07元;三、请求裁决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618日至2025617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9655.17元(7000÷21.75×10×3);四、请求裁决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4500元(7000×3.5个月);五、请求被申请人二对被申请人一上述应支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二至四项请求支付金额合计为38017.24

二、惠州凯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案件被申请人之一。于2025912日前,需就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向本庭提交《答辩书》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应诉手续(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注:不按时提交或办理的不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三、现定于2025912上午830分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大道洋乌富升路8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五年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