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900007332075H/2023-00452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
2023-04-06
刘璇诉广州伯朗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应诉和开庭公告
2023-04-06

刘璇诉广州伯朗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应诉和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6  浏览次数:-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

应诉和开庭公告

东劳人仲院大朗庭公字[2023]45

广州伯朗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本庭受理申请人刘璇诉你(单位)、广东伯朗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本庭采取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刘璇案件的申请人,其请求事项:1.2022830日至2023213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8000元;2.2022830日至2023213日工资差额743.31元;3.以上费用被申请人①和被申请人②共同承担;以上合计18743.31元。

二、广州伯朗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案件的被申请人。于2023525日前,需就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向本庭提交《答辩书》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应诉手续(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注:不按时提交或办理的不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三、现定于2023526上午900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大道洋乌富升路8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