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的文件要求,我分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大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商业项目)》,并于2022年7月14日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1900202224)。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50号)的规定,现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日期:2022年7月14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商业项目在现行规划中为非城乡建设用地,不满足项目用地报批要求。根据《关于下达大朗镇2018年跨省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任务的函》,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动大朗镇经济发展,推动大朗镇产业优化、乡村发展,本次拟使用0.2249公顷跨省调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落实地块的具体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面积为0.2249公顷,2020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预留规模落实后,落实地块规划地类由交通水利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大朗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0.2249公顷。
四、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大朗镇人民政府网站。
2、张贴公告:大朗镇人民政府、大朗自然资源分局、蔡边村公告栏。
特此公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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