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大岭山镇太公岭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渭溪路33号东莞创励厂厂房维修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渭溪路33号东莞创励厂厂房维修加固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为投资金额约人民币76万元的厂房维修加固工程。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763490.74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763490.74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335764.84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0812.38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慧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审核单位:东莞市大岭山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7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渭溪路33号东莞创励厂厂房维修加固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加固工程、钢平台、修复工程等,具体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且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3.2.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3.2.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项目负责人须任职于联合体牵头单位。3、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 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105号美时中心B栋313室(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均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均可)的复印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2 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18日09时30分,地点: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105号美时中心B栋313室)。投标会时间:2025年6月18日09时30分,地点: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105号美时中心B栋31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本文件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岭山政务网(网址:http://www.dg.gov.cn/dalingshan/)、东莞市大岭山镇太公岭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发布。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00元
7.2投标担保形式:
■单项投标保证金
□其它: / 。
7.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东莞市大岭山镇太公岭股份经济联合社
开户银行: 东莞农商行大岭山支行
银行账号: 140030190010000588
注意:缴纳单项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本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25 年6月 17 日 17时 30 分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转入上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无效。
7.4本项目定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