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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97XP/2024-0076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1-22
名称: 2024年大岭山镇广场临时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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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岭山镇广场临时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2  浏览次数:-

  为满足周边市民停车需求,缓解道路堵塞,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提升城市综合交通品质,大岭山镇广场临时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

  一、共享区域

  大岭山镇广场临时停车场,共享泊位150个,地址:大岭山镇德政街1号。

  二、共享时间

  大岭山镇广场临时停车场2024年11月16日起正式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共享时间为24小时开放。

  三、服务对象

  7座及以下小型汽车。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按照不高于政府指导价实行管理,收费标准拟定如下:8:00-20:00停放30分钟内免费;首2小时3元/辆,超出2小时以后每30分钟加收1元/辆;连续停放24小时限价28元/辆。20:00-次日8:00停放30分钟内免费;首2小时3元/辆,超出2小时以后每30分钟加收0.5元/辆;连续停放24小时限价28元/辆。

  五、停车须知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是通过车辆识别进场,由系统自动

  计费,收费后放行;

  2、实行一车一杆,有序通行,切忌跟随过场,禁止冲卡,车辆如造成停车场配套公共设施损坏,需按设备造价赔偿或进行修复;

  3、场内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严禁阻塞交通,禁停黄格内严禁停车;

  4、车辆停放好后自行锁好门窗,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在车内,本停车场只提供停车位停车,不对车辆进行保管,如发生物品丢失、车辆剐蹭、被盗或其他任何意外,本停车场概不负责;

  5、车主需在挡风玻璃明显位置放置联系方式,使于突发情况紧急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