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88号)、《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府〔2022〕48号)、《东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东莞市虎门镇经济发展局委托广东鼎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东莞市虎门镇物流专项规划》(下简称《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规划》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宜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一)规划名称:《东莞市虎门镇物流专项规划》
(二)规划范围:东莞市虎门镇行政辖区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东莞市虎门镇物流专项规划》分为现状特征、规划定位、行动策略、近期实施等四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现状特征:虎门镇物流产业发展早、体系全、企业多,但整体呈现物流业大而不强、物流用地产出效益低、物流运输对城市交通有负面影响等特征,难以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
规划定位:根据新时代物流产业发展趋势,结合区域角色和上位规划的要求,整合物流资源,把虎门在大湾区战略交通要地的区位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社会效益产出,将虎门镇定位为“大湾区专业型物流枢纽”,包含制造业物流融合发展高地、电商物流先进区、专业贸易物流中心三大内容。
行动策略:发展思路方面,聚焦高附加值企业,加快物流产业价值链升级;空间布局方面,规划形成三级物流体系,产业融合、高效赋能,支撑虎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设施整合方面,先立后破,解决现状物流用地布局散乱低效的问题;物流通道方面,分级组织,形成高效便捷的物流通道,缓解客货混行问题。
近期实施:加快综合配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做好富民农批市场搬迁和果利来原址改造工作,同步开展综合交通整治,加强各部门协作,形成统一的行动实施方案。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对《规划》颁布实施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反对的理由);对实施《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本《规划》实施主要风险因素与防范化解措施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期限:自公示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
(二)反馈意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提交至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东莞市虎门镇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769-85183199
通讯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富民商务中心20楼
评估单位:广东鼎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69-22899169,邮箱:dx@gdzdxdn.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号寰宇汇金中心8栋1902室
四、附件
东莞市虎门镇经济发展局 广东鼎新社会稳定风险
2025年5月29日 评估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