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22日印发了《虎门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虎门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促使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东府办函〔2022〕504号)、《东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灌区取用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水务〔202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虎门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形成过程
2024年6月东莞市财政局虎门分局、虎门镇农林水务局和虎门镇经济发展局着手起草《虎门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2024年12月10日-12月30日,征求虎门镇经济发展局、东莞市财政局虎门分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虎门分局、虎门镇审计办公室、虎门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共5个部门和29个社区意见,无收到修改意见。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在虎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对《虎门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镇司法分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交镇政府审定,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的镇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2025年5月22日经镇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
三、《虎门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条款解读
《虎门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共6章22条条款,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总则。明确了文件起草背景、起草依据、适用范围、遵循的原则,规定了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对象。
(二)精准标准
明确了精准补贴的概念及补贴标准。农业灌溉范围用水精准补贴标准:镇级对用水定额内种植粮食作物的对象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031元/m³;对用水定额内种植经济作物的对象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047元/m³;对超定额超用水量和利用地下水灌溉的,不予补贴。社区自备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根据下达的指导意见对用水定额内种植粮食作物的对象给予补贴,对超定额超用水量和利用地下水灌溉的,不予补贴。
明确了申报时间和奖补程序,主要包括自主申报、审查上报、申报公示、资金拨付等4个环节,申报时间为:每年11月25日前。申报流程主要是:
(1)镇级管理:用水主体(申请)→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汇总、审核、公示)→财政分局(审核、拨款)。
(2)社区管理:用水主体(申请)→属地社区(汇总、审核、公示)→社区财务部门(审核、拨款)。
(三)节水奖励。明确了节水奖励的概念及奖励标准。标准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标准:采用分类节水奖励。奖励标准为灌溉用水定额内用水量每减少40%,奖励0.020元/m³。灌溉用水定额参照《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DB44/T 1461.1-2021)。
明确了申报时间和奖补程序,主要包括自主申报、审查上报、申报公示、资金拨付等4个环节,申报时间为:每年11月25日前。申报流程主要是:
(1)镇级管理:用水主体(申请)→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汇总、审核、公示)→财政分局(审核、拨款)。
(2)社区管理:用水主体(申请)→属地社区(汇总、审核、公示)→社区财务部门(审核、拨款)。
(四)资金管理。主要包括资金来源、预算安排、资金使用范围、发放要求、监督检查等内容。
(五)法律责任。明确了申报单位和个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由镇财政分局、镇农林水务局、镇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