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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902W/2025-00043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2-11
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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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

发布日期:2025-02-11  浏览次数:-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主管全镇公安工作,是全镇公安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镇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4)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指导辖区内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辖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等工作。

  (7)管理和指导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8)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在我镇的实施。

  (9)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10)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镇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经济犯罪大要案件;加强我镇经侦部门基础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及时收集整理经济犯罪信息。

  (11)组织实施对辖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2)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13)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4)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5)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6)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及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镇委、镇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派出所主要职责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太平派出所主管虎门镇则徐、东方、金洲、虎门寨、小捷滘5个村(社区)的公安工作,是辖区内公安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北栅派出所主管虎门镇北栅、大宁、村头、树田、居岐、怀德、龙眼7个村(社区)的公安工作,是辖区内公安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南栅派出所主管虎门镇南栅、宴岗、东风、路东、沙角、新湾6个村(社区)的公安工作,是辖区内公安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博涌派出所主管虎门镇博涌、白沙、新联、镇口、陈村、黄村、赤岗7个村(社区)的公安工作,是辖区内公安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威远派出所主管虎门镇北面、武山沙、九门寨、南面4个村(社区)的公安工作,是辖区内公安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

  各派出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镇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辖区内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4)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协调对辖区内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等工作。

  (6)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7)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在辖区内的实施。

  (8)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9)组织实施对辖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0)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11)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2)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3)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内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配合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镇委、镇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交警大队主要职责:

  (1)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2)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负责机动车安全检测和驾驶员牌证的核发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办公地址:虎门镇虎门大道119号

  办公时间:0:00-24:00

  单位负责人:罗深明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联系电话

  办公室:82263110

  政工室:85128300

  110指挥中心:83352503

  太平派出所:85515440

  北栅派出所:85551467

  南栅派出所:85561392

  博涌派出所:81228803

  威远派出所:85515579

  交警大队:888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