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56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虎门美华商贸店(经营者:方嘉敏)销售的“陈皮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东莞市虎门美华商贸店(经营者:方嘉敏)销售的“陈皮花生”, (商标:冠華+图案、生产日期:2022-06-07、规格型号:400g/包、标称生产者:肇庆冠华食品有限公司),脱氢乙酸及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项目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虎门美华商贸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书面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批次“陈皮花生”销售,据查,上述批次“陈皮花生”共购进20包,货值金额为300元,该批次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12包)。
(三)依法召回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立案情况
我局依法对东莞市虎门美华商贸店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