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虎门镇总体规划修改(2019—2020年)》通过了虎门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且于2019年7月经第四届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8月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并要求按规划组织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虎门镇辖区范围,总面积181.49平方公里。 二、规划修改内容: 1、传导落实上层次规划管控内容 本次总规修改严格落实上层次规划以及相关规划的管控要求,确定“三区四线”强制性内容、城镇开发边界等底线管控要素。在上版总规三区四线的基础上,根据宁洲电厂的用地红线以及电力线路调整修改黄线管控范围,根据宁洲污水处理厂的用地调整,同步落实相应的黄线范围调整,落实新增沙角污水处理厂用地的黄线管控,取消宁洲电厂上方拆除的架空线走廊的黄线,宁洲电厂南北两侧仍利用的线路走廊保留作为黄线管控要求。 2、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优化空间布局 衔接《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结合虎门镇城市建设与发展,确定虎门镇建设用地规模94.99平方公里,即比2016版总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0.34平方公里,主要落实市政设施、民生设施等。在不改变2016版总规整体空间格局的基础上,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5处,根据虎门镇发展需要和项目实际情况调整用地功能7处。 表:总规用地布局调整情况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虎门镇总体规划修改(2019—2020年)》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and.dg.gov.cn)查询。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0日 |
转自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官网:http://land.dg.gov.cn/ghgs/phgg/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