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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902W/2020-01978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12-16
名称: 关于《东莞市虎门镇总体规划修改(2019—2020年)》的批后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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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虎门镇总体规划修改(2019—2020年)》的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次数:-


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虎门镇总体规划修改(2019—2020年)》通过了虎门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且于2019年7月经第四届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8月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并要求按规划组织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虎门镇辖区范围,总面积181.49平方公里。

二、规划修改内容:

1、传导落实上层次规划管控内容

本次总规修改严格落实上层次规划以及相关规划的管控要求,确定“三区四线”强制性内容、城镇开发边界等底线管控要素。在上版总规三区四线的基础上,根据宁洲电厂的用地红线以及电力线路调整修改黄线管控范围,根据宁洲污水处理厂的用地调整,同步落实相应的黄线范围调整,落实新增沙角污水处理厂用地的黄线管控,取消宁洲电厂上方拆除的架空线走廊的黄线,宁洲电厂南北两侧仍利用的线路走廊保留作为黄线管控要求。

2、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优化空间布局

衔接《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结合虎门镇城市建设与发展,确定虎门镇建设用地规模94.99平方公里,即比2016版总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0.34平方公里,主要落实市政设施、民生设施等。在不改变2016版总规整体空间格局的基础上,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5处,根据虎门镇发展需要和项目实际情况调整用地功能7处。

表:总规用地布局调整情况

修改类型

调整类别

序号

名称

土规情况

调整说明

新增规模

道路交通设施

1

环莞快速路三期、体育路延长线

建设用地/一般耕地、林业用地

根据城建局提供环莞快速路三期选址范围,落实环莞快速路三期线位,并落实体育路延长线方案。

服务配套设施

2

大岭山森林公园配套用地(2处)

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落实森林公园配套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

3

百足地公墓二期

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调整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落实百足地公墓扩建诉求。

4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处)、污水泵站(2处)

建设用地/林业用地

位于怀德社区,落实全市污水处理要求。

5

长安新安公墓

建设用地

在规划上落实长安新安公墓用地。

功能调整

道路交通设施

6

新增市政道路

建设用地

在宁洲电厂旁新增落实一条市政道路。

公服配套设施

7

怀德社区规划学校

建设用地

规划学校调整至道路南侧,原北侧规划学校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调整后工业用地应在下层次规划中落实为新型产业或科研用途,同时满足水利、卫生、环保等相关要求。

8

雅瑶敬老院、现状工业和新村

建设用地

调整雅瑶村建设用地边界,落实雅瑶敬老院用地。

9

虎门医院

建设用地

根据虎门医院规划方案,对虎门医院的边界和北侧路网进行微调。

市政公用设施

10

宁洲电厂项目

建设用地

根据宁洲电厂选址红线,落实用地方案。

11

沙角污水处理厂

建设用地

将原宁洲污水处理厂南侧的居住用地调整为污水处理厂用地。

产业类调整

12

虎门国际电线电缆总部基地

建设用地

镇级重点企业,现状已建成。规划防护绿地调整为工业用地。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虎门镇总体规划修改(2019—2020年)》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and.dg.gov.cn)查询。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0日

转自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官网:http://land.dg.gov.cn/ghgs/phgg/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