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清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粤财函〔2025〕13号)文件要求,我所对2026年前的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收取情况开展自查。通过自查,发现未清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4个(见附件1),为及时清退相关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6月19日。请需办理退还上述资金的供应商于2026年6月19日前到我所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公告期满仍无法退还的保证金,我所将按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二、清退履约保证金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退履约保证金申请表(见附件2);
2.验收报告。
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资料。
公示期间,如对相关情况有异议,请向厚街镇招投标服务所反映。联系电话:0769-85590025。
附件:1.厚街镇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未退明细表
2.退履约保证金申请表
东莞市厚街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