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5〕80号
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
申请人谢娟娟诉被申请人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谢娟娟为本案的申请人,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5年6月3日前,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贰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5年6月3日9时开庭审理本案,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5年4月16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联系电话:0769-22008260。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袁树稳,书记员:傅宝清。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谢娟娟。
(2)被申请人: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