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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520T/2025-00473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04-23
名称: 谢娟娟诉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应诉和开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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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娟娟诉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应诉和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3  浏览次数:-

  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5〕80号

  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

  申请人谢娟娟诉被申请人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谢娟娟为本案的申请人,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5年6月3日前,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贰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5年6月3日9时开庭审理本案,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5年4月16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联系电话:0769-22008260。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袁树稳,书记员:傅宝清。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谢娟娟。

  (2)被申请人:杨明(已注销的东莞市东城飓速舞蹈室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