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东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须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街道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保留影像资料。
附件:东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东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