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当事人东莞市大塘沐足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因容留他人卖淫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停业整顿。但当事人经整顿仍不改正,于2023年2月28日再次因容留他人卖淫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的规定,构成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经整顿仍不改正的行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有要求我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梁厚昌、陈汉康 联系电话:0769-8648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