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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常平镇企业高质量发展“育林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入推进常平镇“育林行动”,规范企业遴选、分级培育、动态管理全流程工作,构建“巨树引领、乔木支撑、嘉木提质、秀木成长、新苗培育”的五级企业梯度,牵引推动镇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育林行动”企业培育实行五级梯度管理,分别为巨树企业、乔木企业、嘉木企业、秀木企业和新苗企业。本方案适用于常平镇“育林行动”五级梯度企业的遴选、培育、考核、管理等相关工作,参与遴选的企业、承担培育管理职责的镇属各部门、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按照“选好选优、培优培强”的原则,建立“精准遴选、分级培育、动态考核、能进能出、滚动升级”的全周期企业培育管理体系,优化产业梯队结构,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培育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推动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助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企业遴选机制
第四条 遴选范围
在常平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符合我镇产业发展规划的实体经济企业。
第五条 遴选基本条件
(一)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营业务清晰,经营状况良好;
(三)产业导向:符合常平镇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现代服务等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的成长潜力或产业带动能力;
第六条 企业准入标准
(一)巨树企业:以年营收50亿元为培育总目标,现阶段重点培育年营收30亿元级,具有产业链引领力与生态主导力的标杆企业;
(二)乔木企业:年营业收入10—3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综合实力较强、营收稳步提升,在细分领域具备核心技术、品牌优势与行业话语权,能够培育成为支撑镇域经济、带动产业链发展的重点支撑企业;
(三)嘉木企业:年营业收入1—10亿元以上(含1亿元),成长潜力大,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为主体,作为市政府质量奖、品牌培育工程重点后备力量。对年营收5—10亿元的嘉木龙头企业,纳入乔木企业预备库,提前享受乔木层相关培育资源。
(四)秀木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1亿元(含2000万元),生产经营稳定、营收持续增长、创新活力较强、发展前景良好,能够培育成为经营稳健、管理规范、竞争力持续提升的优质规上企业;
(五)新苗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创新特征鲜明,商业模式清晰,具备新产品研发、新项目落地和快速成长潜力,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能够培育成为模式新、技术专、成长性好的优质初创企业。
第七条 按照“申报推荐—综合评审—公示公告—入库管理”的步骤组织遴选。
(一)申报推荐:企业自愿填写《常平镇“育林行动”企业遴选申报表》,向常平镇企业高质量发展“育林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简称“育林行动”专班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育林行动”专班办公室对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二)综合评审:“育林行动”专班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初审,会同常平镇企业高质量发展“育林行动”工作专班(简称“育林行动”专班)各成员单位及技术、财务专家等对通过初审企业的营收、税收、研发投入、合规经营等相关数据进行实地核查、交叉核验和综合评分,形成拟入库企业名单。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件的需要补充完善,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公示公告:拟入库企业名单经“育林行动”专班审核后,报镇政府和镇党委审定,形成“育林行动”企业培育库,并按程序在常平镇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通报;
(四)入库管理:正式入库企业,由“育林行动”专班办公室建立培育台账,明确培育梯度、培育目标和管理责任,纳入全周期培育管理。
第三章 企业培育管理机制
第八条 年度评估考核机制
建立年度评估考核机制,由“育林行动”专班办公室收集入库企业经营数据、研发投入、项目进展等相关信息,会同“育林行动”专班各成员单位及专家进行年度评估。对营收大幅波动、存在经营风险等问题的企业,“育林行动”专班办公室及时组织帮扶。年度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待改进三个等级,评估结果经“育林行动”专班审定后,书面告知企业,并在镇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年度评估在每年12月份开展。
第九条 出入库机制
(一)滚动申报入库。根据“育林行动”工作计划,每年开展1次集中申报(每年3—4月),对符合培育标准、发展潜力良好、成长性突出的企业,按程序审核通过后补充纳入培育库管理。
(二)退出出库。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育林行动”培育库: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保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纳税信用等级降至C级及以下,或出现偷税、漏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迁出常平镇、注销登记或停业超过6个月的;自愿放弃培育资格,提交书面申请的;连续两年年度评估为待改进的;恶意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培育资源的;经“育林行动”专班研究需要退出的其它情形。退出出库企业名单经镇政府、党委研究通过后实施退库。
第十条 培育台账管理机制
入库企业实行“一企一档”台账管理制度,由“育林行动”专班办公室牵头,为每一家入库企业建立培育台账,详细记录企业基本信息、经营数据、培育措施、问题清单、帮扶记录、升降级记录、考核结果等内容,实现企业培育全流程可追溯、可管理。
第四章 组织保障
第十一条 成立常平镇企业高质量发展“育林行动”工作专班,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和分管经济工作的镇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推进“育林行动”各项工作。常平镇企业高质量发展“育林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局,负责企业遴选、培育管理、考核评估、台账建立等日常工作。常平镇企业高质量发展“育林行动”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需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专人协调对接和业务办理,按职责推进相关工作。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同《常平镇企业高质量发展“育林行动”总体方案》,自2026年7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3.常平镇“育林行动”企业分梯度分行业培育指标(100分).doc
4.关于《常平镇“育林行动”企业管理工作细则》的起草说明.docx
5.关于《常平镇“育林行动”企业管理工作细则》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png